身后传来士兵的怒斥。他赤着脚,戴着沉重的镣铐,皮鞭上有钩刺,每一鞭下去都带起新鲜的血肉。不断有奴隶倒下,士兵便把尸体扔给狼犬,他一生都忘不了狼犬嚼着人骨头的声音。他麻木的劳作着,如同行尸走肉。
他本来不想管被强暴的奴隶少女,可是她哭得极为凄惨,让他想起了许多年前,士兵从他身旁掳走母亲。他没有勇气离开柜子,像个男人一样堂堂正正的保护她,所以他杀掉了守兵,砸开笼子,把奴隶们全部放走了。直到那位清秀苍白,有一双丹凤眼的国王出现,用一箱金条买下了他。
景衍第一次把他带回王宫,他本以为只是换个主子,景衍却叫人取下镣铐,带他去裹伤洗漱。这么多年,他第一次换上崭新的丝绸衣服,穿上鞋子,仆人带他来到国王的书房,景衍一见他的样子,立刻就笑了:“野狗就是野狗,穿上人的衣服也变不成人。”
费尔南多涨红了脸。国王说:“我这个人怕死,但宫里的侍卫都不顶用。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完全服从我的命令,用性命来保护我。如果你比我活得久,我死后你就自由了。”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景衍合上书,目光落在了血肉模糊的刺青上。“很介意吗?”他问道,“我可以请最好的医生帮你除掉它,但这个印记不在了,你就能完全介怀吗?”
费尔南多紧紧咬住下唇,他知道即使解开了枷锁,即使今后功成名就,这段经历将成为他终身的烙印,一次次在午夜梦回时提醒他,自己曾如何被踏进尘土里。
“为什么要救我?”他鼓起勇气问道。
景衍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到费尔南多面前,平静的说:“抬起头来。”
费尔南多依言抬头,国王问道:“你已经当了八年奴隶,早该认命了。为什么直到现在还要反抗?”
“我不是奴隶。”他嘶哑的说,“我是英雄的后人,不会在矿洞里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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