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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珍珠 长话珍珠的发展史(3)

2012年11月20日 15:40:19 作者:舒苏 来源:www.ymmzb.com

北珠的采珠史可追溯至后汉,几乎和《后汉书》上所载的“合浦珠还”同一时间。早在三国时期,人们即知美珠多出于夫余国,夫余国即东北。辽时小国铁离曾用珍珠、貂皮等物品和辽国易货贸易。此后的渤海国,也以珍珠向汉室朝贡。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朝贵已重尚之,谓之北珠”。据《梵天庐丛录》记载:“牡丹江上游,宁安城南,其余巨流中皆有之”。

 


 

北珠颗粒硕大,颜色鹅黄,鲜丽圆润,晶莹夺目,“实远胜岭南北海之产物”,因而备受皇室赏爱。

北珠的采撷史到清朝达到鼎盛。东北是满人的故乡,北珠作为故乡宝珠备受达官贵人的青睐。为满足供应,皇室特别设置了专门机构——珠轩——对采珠进行管理。珠轩在产地设珠柜,负责对珍珠进行管理与收购。珠柜在行政上隶属当地最高行政长官,业务上直接受命于珠轩。

清朝曾在吉林的乌拉设衙门,置官员专司捕珠业。每年四至九月,总管便派人沿松花江流域捕蚌。水深时,捕蚌者用大杆插入水底,抱杆而下,取蚌出水后,在采珠官监督下,剥开贝壳验看有否珍珠,往往是百蚌不能获一,由此可见采珠之难,珍珠之珍贵。

对所采之珠,要在采珠官员的监督下包装密封,由总管和驻军首领共同挑选,颗粒大者进献朝廷,颗粒小者弃之江河,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朝廷对采到大珠者给予奖赏,奖赏往往是按照珠的成色赏以绸缎布匹,或折算成银两。如果是有罪之人,可以减免刑罚。吉林长官往往将捕珠之事直接向朝廷奏报,四月,上折奏报的是捕珠者已经启程,九月上折奏所的则是捕获珍珠的数目。清廷往往将这些得之不易的北珠按照大小镶缀在各级王公将官的顶戴上,珠之大小、多少即代表其地位品级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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