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跟这样的人欢好有什么乐趣呢?偷情偷情,便是要有偷的惴惴不安,背德的罪恶感,若我叫他几声妈妈,还能有几分悖乱的刺激。
他太坦然了,仿佛生来就带着一股高贵的使命感。高高在上的鹄鸟,就算深陷泥潭,一身粘腻地吞吐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自下而上望出来的目光,也带着疼惜。
不识风月,不懂人心,他的怜悯与纵容傲慢到了极致。
我们的关系,并非偷情,仅仅是一场单方面的,自以为是的救赎。
我必须承认,我不爱他,至少不像疼爱小妹那样的爱他。
欲壑难填,发泄到谁的身上,都无甚差别、食魇也好,鹄羹也罢,短暂的快意后永远是无尽的空虚。
细细算来,加上最近那只,我已经亲手肢解过一百二十只食魇。
原来我已经在这个心死的牢笼里困了十年。
但他却很爱我,尤其是看见我手刃了同宗的食魇,那份泛滥的母爱简直燃烧到了顶峰,刺的人眼眶灼热——他此生大约都没有这样热烈地爱过谁。可那无关风月,只是一种悲悯。
一种源于母性的,神圣的悲悯。
鹄羹如果是个女子,那么我一定会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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