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
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
但是自从米国崛起,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
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尤其是年轻人群体。
但林冬说的非常好。
保罗·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
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
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
他穿越过来之后,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多学几门语言,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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