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14年1月下旬
周铉回到家时,已经快晚上了,他准备去找父亲周奎。
难得的是父亲周奎和哥哥周鉴都在厅堂里等着他,而且都面带微笑!
一看到这场面,周铉就感觉大事不妙!
周鉴马上递上一叠银票,并说道:“弟弟,这是你的,一共30万两银票。父亲9万两,我1万两,你最多。”
周铉意识到事情不对了,问道:“父亲,这是怎么回事?”
周奎说道:“这是怡春院支付的合同费用,一共40万两银子。你不在家,我签了这份合约。”
周铉一听,晴天霹雳!
他连忙问道:“合约在哪里?给我看一看。”
周鉴将合约递给了他,周铉打开一看,合约一共40万两银子,有三项要求:
其一、将京城除迎春院外的“脚部按摩”生意全部转让给怡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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