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神仙水”配方转让给怡春院;
其三、另外两项生意也要优先转让给怡春院。
周铉非常生气,问道:“父亲,你能够做这项生意吗?如果不能做,为什么要签字?”
周奎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周家也就几十万两银子。
这项生意合约几乎相当于我周家的资产,为什么不做?
你既然是我儿子,为父代替你签合约有什么过错?”
周鉴也在旁边说道:“弟弟,这已经很多了!你拿走了30万两,还要怎么样?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跟怡春院、迎春院都做过生意,一共收了18万银两;
但你竟然一两银子都不分给我,更不上交给父亲。你太狠心了吧!”
周鉴听后很无语!
理性告诉他,同这两人争论是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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