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文永远觉得自己是爷们,不是他老子嘴里那种除了能造粪就啥用也没有的废物。
有几个废物,敢孤身跑进这白灾区送死?
他老子抚养他长大二十多年,竟然没看透他的本质--这让文永远有些自得。
不过,这丝得意很快就被恐惧的泪水,给冲散了:无论他有多么热血,有多么的骄傲,他都是一个没有任何野外探险经验的纨绔公子哥。
能够在大雪原上挣扎这么久,没有碰到那些坏人,已经算是老天爷被他满腔热血感动,才照顾他了。
但文永远还不满足。
他觉得,老天爷还该再給他两个同伴。
哪怕是半死不活的也行啊,最好是有个漂亮妞儿--因为在这茫茫雪原上,一个人没头苍蝇似的乱跑,实在是特么的太孤单,太害怕了。
睡迷糊的老天爷,满足了文永远不大的愿望:因为他老人家眼下,正有这么一对半死不活的男女。
他老人家也就做个顺水人情,让这三个人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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