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都看得出,他还是个雏。虽然他强大英武如战神,却一脸不识情欲的青涩孩子气,算不得一个真正的男人。
在过去,哨兵们只有遇到适配的向导时,才会诱发结合热。而现在,有了向导素的助兴,他们变得更加纵欲。朝不保夕的危险生活,更是令佣兵群体弥漫着及时行乐的氛围。
那些死里逃生的夜里,总有几个血气上头的男人在篝火间交媾,赤裸的肉体泛起油光,交叠着发出啪啪声,性器抽插的潮泞水声,还有高亢放纵的呻吟,几近炫耀和诱惑。
雷尔夫从不加入他们的淫乱活动。他坐在火堆边缘,远离人群,与苍凉的夜色融为一体,脊背挺直如标枪,全无表情,眼眸漆黑。他低下头,慢慢擦拭他的刀,刀面倒映着火焰和人体,他背过身,脸上终于泛起了一丝潮红。
很多人在偷看他。他的肉体是如此健美,哪怕裹在皮革之下,一点皮肤也不露,还是性感极了。黑发黑眸的异乡人,沐浴着尘与血,挥刀时小臂如铁铸,流泻无上力量。他们每个人都被他救过,人人奉他为英雄。他早已是这个部族无冕的首席哨兵,足以托付生死。
他熠熠生辉。这些年来,无数上升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贵族们想要破格册封他为骑士;富商许配给他自己的小女儿;佣兵协会试图聘请他做教官;就连他自己积攒下的赏金报酬,也足以令他在乡间购入一栋别墅,雇佣一个管家两个女仆,过一辈子体面日子了。
可他偏偏留下了,继续和他们一起出生入死,干着最脏最危险的活计。
这令他们在敬服之余,对他又厌又怜
厌恶,是为了他不肯与他们烂在一起,犹如一面镜子掉入泥泞,照出他们的不堪;怜惜,却是为了他那圣徒般静穆无瑕的品格,以及隐隐的悲剧宿命。他这样的人,活不久的,注定在最强盛时,赴一场传说里才有的轰烈死亡。那才配得上他。
没人知道他是谁。这倒不稀奇,佣兵大多是亡命之徒,闭口不提往事。但他尤为神秘,干净得像个婴儿,双手沾满血腥。有很多围绕他的传言,最令人信服的一种说法是,他曾是个神殿骑士,因为犯了规矩,被逐出王都。人们爱他,给他编了一些浪漫又俗套的罪名,和公主私奔未遂之类的。
阿列克塞付之一笑,“完全是放屁,神殿那群废物加起来,也比不过他的一根手指。”阿列克塞五十多岁,络腮胡染上灰白,瞎了一只眼。他曾做过先王的侍卫,是见过世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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