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用反证法,假设命题不成立,即存在某个n≥2,在n与2n之间没有素数。
第二步,将(2n)!/(n!n!)的分解(2n)!/(n!n!)=Πps(p)(s(p)为质因子p的幂次。
第三步,由推论5知;lt;2n,由反证法假设知p≤n,再由推论3知p≤2n/3,因此(2n)!/(n!n!)=Πp≤2n/3ps(p)。
………………
第七步,利用推论8可得:(2n)!/(n!n!)≤Πp≤√2nps(p)·Π√2;lt;p≤2n/3p≤Πp≤√2nps(p)·Πp≤2n/3p!
思路畅通,程诺一路写下来,不见任何阻力,一个小时左右便完成一半多的证明步骤。
连程诺本人,都惊讶了好一阵。
原来我现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这么厉害了啊!!!
程诺叉腰得意一会儿。
随后,便是低头继续苦逼的列着证明公式。
第八步,由于乘积中的第一组的被乘因子数目为√2n以内的素数数目,即不多于√2n/2-1(因偶数及1不是素数)……由此得到:(2n)!/(n!n!)&;(2n)√2n/2-1·42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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